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 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暂行办法》(明府办[2019]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自主创新,完善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我局近期拟开展2019-2020年度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19-2020年度(2019年2月14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高明区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企业。
二、申报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来源
与高明区政府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者与高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科技服务机构介绍的科技成果。且须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实施时间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须在产学研合作协议或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协议有效期内。
(三)项目合作方式
合作双方签订项目转化合同,合同内容清晰,责任及分工明确,项目进度、资金划拨表述清晰。
(四)项目完成程度
承载企业必须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总金额50%以上(含50%)的资金划拨。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二)审核推荐。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促局登陆平台分别对所属辖区企业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纸质资料提交。网上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申报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交至企业所属的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或各镇(街道)经促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促局在申报材料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2019-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汇总表》(附件3)后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23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和各镇(街道)经促局于7月17日前报送网上审核人员信息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4日下午17:00。
3.申报单位须于8月18日下午17:00提交纸质材料到所属管委会、镇(街道)经促局。
4.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和各镇(街道)经促局在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总表(附 件3)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上午12:00。
五、联系方式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梁宇衡电话:88669696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创新发展部),麦正道,电话:88689951
地址:西江新城怡乐路130号(广电大楼)
荷城街道经济促进局,杨滨华,电话:88988967
地址:高明区泰华路318号
杨和镇经济促进局,欧嘉敏,电话:88809681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明城镇经济促进局,麦浩,电话:88836228
地址:明城镇城七路388号
更合镇经济促进局,徐礼师,电话:88849322
地址: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暂行办法》(明府办〔2019〕7号).pdf
附件2:2019-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19-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汇总表.docx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7月13日